第六十一章 二次開庭[第3頁/共3頁]
王君發覺本身說了不該說的,不緊不慢地描補,“他都是為了我們好,為了不讓我們養成壞風俗。他另有些設法比較傳統,曾經我和小弟想下海做買賣,但父親死力反對,感覺那是不務正業,可惜了,當年那是各處黃金的期間啊,要不是他禁止,說不定我們現在已經是富豪……”
普通人都會將遺產交給本身的親人,父母、妃耦或後代,再不濟也是其他有血緣乾係的人,就算真的因為某些啟事想將遺產分給其彆人,多少還是會留一點給本身的親人。
王竹挺起胸膛,用餘光瞥了瞥薑芮書,彷彿一點也不擔憂她挾私抨擊,非常自傲。
王君是三個被告中的老邁,也是王誌民的宗子,已經五十歲,但他保養得好,看著就四十來歲,一看就是長年坐辦公室的,或許還是個小帶領,舉手投足間流暴露一種上位者的神態。
王君站到證人席上,被告狀師提出第一個題目,“在你印象裡,王誌民先生是個如何的人?”
薑芮書不由側目,“被告方,你嗓子不舒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