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不得誌的警察[第1頁/共3頁]
“根基事情我完成了,剩下的事情,交給兄弟們乾,我先走了。”
“還冇有呢!”
“對,頭部冇有創傷,申明死的時候,頭部底子冇有著地。”
“老李,我冇有給你添亂的意義。隻是過來叫王一用飯,大師都曉得我和王一甚麼乾係?”
熬了幾年,李雲垂垂的變得懶惰,但也是刑警隊最值得表揚的人物。直到前兩年,金誌愛來到了警隊,金誌愛又聰明又儘力,還標緻,當然背後另有顯赫的背景。最首要的是,金誌愛比李雲年青。
明顯是李警官的案子,金誌愛為啥把本身叫來,吳明有點迷惑了,看了一眼金誌愛,金誌愛脾氣倔,樸重,不對脾氣的人,連個笑容都懶得給老李。
“冇有,就是隨便問問。”
刑警殺人,或許真的需求本身的來由。或許,刑警也是一個淺顯人,或許為了好處,或許純真的為了宣泄。
說實話,吳明也不肯意跟他們倆在一起,兩人嘴跟合金鋼一樣,都硬著呢?但到了一塊,還真的有那種兩人看不見的荷爾蒙反應,最起碼金誌愛真的很高興,看起來也不是蠻橫女友的那一種。
金誌愛是個聰明人,她不屑扯謊,有的時候也不需求扯謊。脾氣率真的人能夠會獲咎人,但也能交到真正的朋友。王一之前,還曉得油滑油滑,要存眷收集用語,彆讓本身還冇有結婚,看上去就是大叔的大叔了。
吳明把張紹強的事情告訴了趙勇,這看上去像是借刀殺人的伎倆,但實在吳明本身曉得,他本身有刀,就是想看看趙勇的那把刀有多快。
捷足先登老是功德,如果等公眾曉得以後,在查辦張紹強,在結果上就差能人意了。趙勇是一個聰明人,他曉得先機的首要性。
李警官叫李雲,大師都叫他老李,也叫他不利李。李雲的才氣很強的,可惜,他上麵有一個於偉,在於偉的神級光輝麵前,他連出頭之日都冇有。
晚餐還是不錯的,菜品做得精美美妙,吳明還和金誌愛喝了一點紅酒,王一瞪著眼睛,金誌愛讓他開車,不能喝酒。
這個李警官吳明打過交道,頭些日子村裡小孩死在雪地裡那次,吳明冇有幫上忙,就感覺這個李警官對他的態度有點耿耿於懷,這麼一說話,吳明就曉得,這個差人對本身有成見。
李警官身上有屍身臭應當是普通的事情,但這個臭味,聞著就比淺顯人大了。李警官和這個案子有乾係?對了,前幾天於偉不是還闡收回,有人給常坤他們通風報信,應當就是這個李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