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不得誌的警察[第2頁/共3頁]
“對啊,金誌愛是找我一起去用飯的。對啊,愛愛,咱倆用飯,為啥要帶著這個燈膽啊!”
熬了幾年,李雲垂垂的變得懶惰,但也是刑警隊最值得表揚的人物。直到前兩年,金誌愛來到了警隊,金誌愛又聰明又儘力,還標緻,當然背後另有顯赫的背景。最首要的是,金誌愛比李雲年青。
“這不是第一現場!”
捷足先登老是功德,如果等公眾曉得以後,在查辦張紹強,在結果上就差能人意了。趙勇是一個聰明人,他曉得先機的首要性。
不管如何說,吳明為了體味一下李警官,還是要吃這頓飯的。
李警官叫李雲,大師都叫他老李,也叫他不利李。李雲的才氣很強的,可惜,他上麵有一個於偉,在於偉的神級光輝麵前,他連出頭之日都冇有。
明顯是李警官的案子,金誌愛為啥把本身叫來,吳明有點迷惑了,看了一眼金誌愛,金誌愛脾氣倔,樸重,不對脾氣的人,連個笑容都懶得給老李。
“我隻想請你吃大餐。”
他要搞明白,這個李警官,到底和市長他們有甚麼乾係?
這事冇過兩天,吳明就接到了王寶山的電話,王寶山說他探聽到,張紹強被紀委請去喝茶了。
都說了出來用飯,那就一起吃個飯唄。
刑警殺人,或許真的需求本身的來由。或許,刑警也是一個淺顯人,或許為了好處,或許純真的為了宣泄。
“對,頭部冇有創傷,申明死的時候,頭部底子冇有著地。”
“不可我請你們用飯。”吳明摸索著說。
“底子用不上力,要想把刀插入後腦,還得從下巴上穿過來,底子做不到。”
金誌愛聽了就樂了:“王一比來發了獎金,又拿下了一個甚麼獎狀,讓他請我們吃大餐。”
吳明難堪的笑了笑,如何看,本身都像多餘的。
“還冇有呢!”
“你下次請我,此次帶上我弟。”
“你還真跟我們一起用飯去?”
金誌愛還是比較體味吳明的,明天關於李雲的話題是有些多了。
但比來被金誌愛給帶壞了,喜好直來直去的,較著對這個李警官不滿,這個李警官到底做了甚麼?就因為說話口無遮攔,不該該啊!口無遮攔的人就愛和口無遮攔的人打交道,談天都感覺痛快。
正因為有這類壓力,本年李雲特彆的悲觀,於偉找他談了兩次話,都冇有起到甚麼感化。在很多人眼裡,頭頂上冇有遨遊的天空,就冇有了鬥爭的意義。
吳明把張紹強的事情告訴了趙勇,這看上去像是借刀殺人的伎倆,但實在吳明本身曉得,他本身有刀,就是想看看趙勇的那把刀有多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