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招蜂引蝶的綿羊[第4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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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母對仲卿說:“(你)如何如許冇見地!這個女子不講禮節,一舉一動全憑本身的意義。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氣,你如何能夠自作主張!鄰居有個賢惠的女子,名字叫秦羅敷,(長相)敬愛,冇有誰比得上,母親替你去求婚。(你)就從速休掉劉蘭芝,打發她走,千萬不要挽留(她)!”
孔雀東南飛,五裡一盤桓。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鬆柏,擺佈種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訂交通。中有□□鳥,自名為鴛鴦。抬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行人立足聽,孀婦起彷徨。多謝後代人,戒之慎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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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芝抬頭答:“理實如兄言。謝家事夫婿,中道還兄門。處罰適兄意,那得自任專!雖與府吏要(yāo),渠會永無緣。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
焦仲卿聽了這般訴說後,到堂上去稟告母親:“我已經冇有做高官、享厚祿的命相,幸虧還能娶到這個(賢惠無能)的老婆,結婚後(少年伉儷)相親相愛地餬口,(並商定)身後在地下也要相依為朋友。(我們)相處在一起不到二三年,(餬口)纔開端,還不算好久,這個女子的行動並冇有甚麼分歧法,那裡推測會使母親不對勁呢”
阿女含淚答:“蘭芝初還時,府吏見打發,結誓不分袂。本日違交誼,恐此事非奇。自可斷來信,緩緩更謂之。”
序曰: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於庭樹。時人傷之,為詩雲爾。
孔雀鳥向東南邊向飛去,飛上五裡便盤桓一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