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台灣的新一天[第1頁/共5頁]
李四輕聲對王三說:“下一次來,再多給阿巫一匹布。”
“也對,傳聞荷蘭人還要降落租種甘蔗者的人頭稅。我很有些動心。再說獵鹿不是悠長之計,上個月又來了七八個獵人吧?”
“再多要二十擔稻米吧,我看荷蘭人的稻米多得像一座山。”又一個長老頭也冇抬地說。
可鹿少了,放索仔人的日子就會不好過,他們還比不上新港社人,起碼人家還會種旱稻。而他們則完整離不開鹿。
“麻布要二十匹,前次我們出動了二百名兵士,受傷了五人,隻給了十五匹。”
社長又是哀傷又是氣憤地諦視著兒子達魯,說:“我隻是叫你來聽的,你就隻能用你的耳朵,而不是嘴!”
幾個長老一樣心知肚明,冇有人去體貼這場父子之爭。
快腿搖了點頭說:“我不曉得,我一看大師跑了,我就先跑返來了。”
社長又點點頭,說:“此次我們出動三百人。”
放索仔社在熱蘭遮城的東南邊向,新港社則在熱蘭遮城的西北方向,離熱蘭遮城有四十多千米,此中隻要十多千米是山路。
總不能找專人把守吧?以是把獵物放在村莊裡比較便利。
做酒時,把米蒸五分熟,讓社中未婚少女以嘴咀嚼之,做成酒麴,然後發酵成酒,謂之為女兒酒。冇有必然的職位是喝不上這酒的。
“他們收我們鹿肉的稅太多了!我們為他們兵戈,兵士們還要交人頭稅!”
荷蘭人把全部台灣分紅分歧的稅區,想做買賣就不能像以往那樣隨便。他們把販子們堆積起來,采取競標的體例,讓販子出價競標做買賣的地區和貨色種類。
放索仔人順服地按著商務員的要求種下,公然四個月後,他們獲得了可貴的歉收。荷蘭豆烤著煮著吃公然飽腹,鹿肉公然賣出多了些,能夠多換些鐵器。
荷蘭豆,他們嘗過,不算甘旨,但吃起來還行。
李四鹵莽地拔出一株荷蘭豆,那根下稀有個如小兒拳頭大小的豆。
“是啊,獵鹿越來越難,以往我們獵得比現在多好幾倍。並且您也說過,這些放索仔人麵色越來越不善。把家搬到台灣吧,每年渡四次海,像過四次鬼門關。”
跟著大陸來獵鹿的人增加,鹿真的不好獵了。
明天冇有一個打賞。與明天比真是冰火兩重天,如許下去不好,會感冒。
“出去!叢林裡的豹子而開了叢林不如山貓,年青人冇有了腦筋不如山豬!”
時候長了,王三一向搞不明白幾件事。
在搭加裡揚人男女老幼分開本身的村莊時,從他們的眼睛裡,新港社人讀出了“死仇”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