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台灣的新一天[第2頁/共5頁]
放索仔人順服地按著商務員的要求種下,公然四個月後,他們獲得了可貴的歉收。荷蘭豆烤著煮著吃公然飽腹,鹿肉公然賣出多了些,能夠多換些鐵器。
快腿看到社長的神采不好,他訕訕地退出社長的竹寮。
倆人冇有敢打攪放索仔人崇高而寂靜的典禮,悄悄地走向荷蘭豆田。所謂田,隻是略為平整,放索仔人連野草都拔不潔淨。
回到村莊裡後,李四和王三敏捷地把鹿措置了。明天傳聞是荷蘭豆的成熟期,他們要好都雅看。
“你是個怯懦鬼!”馬加達隻是在內心罵到,“要不然你也不會學著荷蘭人和明人那樣做買賣。”
放索仔社在熱蘭遮城的東南邊向,新港社則在熱蘭遮城的西北方向,離熱蘭遮城有四十多千米,此中隻要十多千米是山路。
今後新港社完整和荷蘭人締盟了。每次有戰役,比如和虎尾壟人、麻豆社人,新港社都必須出兵插手,乃至還要參與攻打西班牙人的淡水和基隆。固然這是完整和他們不搭邊的戰役。荷蘭人叫這個為血稅。
社長點點頭。中間有個十五六歲的小孩子用鵝羊毫記下。
還冇到村口,他們聽到了放索仔人的歡叫聲。本來他們也有了很大的收成,村莊裡十幾個的獵人捕殺了八頭鹿,此中另有兩端梅花鹿。
他們兩小我現在是住鄙人淡水河(高屏溪)上遊二十千米處的放索仔社裡。屋子是租住的竹寮,一年四個裡爾或者四口鐵鍋都行,八條鹿腿四匹布也可。
馬加達社長重重地歎了口氣。
1月4日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來了,按平常的規律,明天是販子來采購鹿肉的日子。
這不是鹿道,不該該有這麼好的收成。
是不是我上一章寫得不好?可我真是用了心啊!
李四對著正在遴選野甘蔗的王三說:“那根,那根,粗根粗須者,定為上品!”
王三和李四快速地砍了一些竹子和藤條,編成旱車。旱車近似東北的扒犁,隻不過是由人拖行,可在草地和泥地上滑行,非常便利,當然拖起來累人。他們裝了三頭鹿,拖著回村裡措置。
幾個長老一樣心知肚明,冇有人去體貼這場父子之爭。
快腿搖了點頭說:“我不曉得,我一看大師跑了,我就先跑返來了。”
厥後他們因為不平稅收惹到了強大的荷蘭人,引發荷蘭人的打擊。新港社人看到機遇來了,便主動聯絡上荷蘭人,出兵三百人和荷蘭兵士湊成九百人,一起攻打他們,仗著荷蘭人的火槍,很快打敗了搭加裡揚人,把他們的村莊燒燬夷成高山。抵擋的搭加裡揚人都被殺死了,剩下的都被集合到村口,荷蘭人用心讓他們看著全部村莊燃成灰燼。然後把他們趕走,讓他們四周鼓吹荷蘭人的強大。搭加裡揚人冇有再返來,他們都躲進了東部的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