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數字殺手?(2)[第1頁/共4頁]

查詢車輛的一隊人對常常停放在校園內的車輛停止了完整排查,毫無成果。不過警方隨後對校園周邊與外界相同的各個能夠的出入口停止了勘察,成果在黌舍北側的柵欄處發明瞭一個缺口。本來直立的鐵條柵欄被人鋸斷了一根,又將鋸斷的鐵條虛裝在原處,能夠隨便將其拆卸下來。留下的缺口能夠答應一小我通過。而從這個缺口進入校園後,步行1分鐘後能夠達到綜合講授樓(第四起案件的發案現場),步行5分鐘後能夠達到體育場(第一起案件的發案現場)。缺口外殘留車轍的陳跡,但已無鑒訂代價。開端認定,凶手就是從這裡出入校園的。

第五門路課堂。

這是一個陽光亮媚的暮秋的中午,方木和邰偉坐在籃球場的長椅上。邰偉把方纔獲得的動靜奉告了方木:阿誰披著人皮外套的塑料模特的出產廠家已經找到了。但是本市發賣這類塑料模特的專營店有上百家,很難找出阿誰采辦者。邰偉說“還在排查中”,但是方木也聽出他對此並不抱太大但願。

“我建議警方併案調查。”他盯著邰偉,目光炯炯,“而我要做的,就是持續體味這幾起案件。但願――”方木舔舔發乾的嘴唇,“到4為止!”

很久,邰偉艱钜地說:“另有幾個?”

二是車輛。方木曾經向邰偉提出,凶手應當是一個有車的人。這一點與警方不謀而合。因為第一起、第三起和第四起案件的發案現場都不是第一現場,且都需求搬運屍身。如果徒步搬運的話,一來費時吃力,二來輕易被髮明。而J大共有西、南、東三個校門,三個校門在夜裡11時擺佈均封閉,外來車輛如果進入校園的話,必定會被門衛發明。以是,開端考慮作案車輛應當來自於校園內部。

他猛地站起來,拿起那幾本質料,啪的一聲拍在桌子上。

邰偉做了個劈開的手勢。

“我有個設法,”一向在一旁懶洋洋地坐著的邰偉開口了,“信賴你也發覺到了,每一起案件中都有冇法解釋的特性,彷彿都與當起案件毫無關聯。第一起案件中插在死者胸口的注射器;第二起案件的色情漫畫書;第四起案件的CD。這彷彿都在表示下一個死者特性和作案伎倆。”

現場發明瞭一部還在轉動的CD機,從CD機記錄的播放時候來看,是在案發當日淩晨1:45啟動的。能夠必定,那也是凶手將屍身和塑料模特擺放進課堂的時候。

警方闡發得不錯,這是個相稱聰明的傢夥,如果希冀他本身忽視粗心而留下蛛絲馬跡的話,幾近不成能。要想抓住他,隻能從他的行動裡慢慢闡發、歸納他的特性。但是,在這四起讓人越來越感到猜疑的案子裡,究竟能奉告方木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