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禮論[第1頁/共6頁]
禮者、斷長續短,損不足,益不敷,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故文飾、麤惡,聲樂、抽泣,恬愉、憂戚;是反也;但是禮兼而用之,時舉而代禦。故文飾、聲樂、恬愉,以是持平奉吉也;麤惡、抽泣、憂戚,以是持險奉凶也。故其立文飾也,不至於窕冶;其立麤惡也,不至於瘠棄;其立聲樂、恬愉也,不至於流淫、惰慢;其立抽泣、哀慼也,不至於隘懾傷生,是禮當中流也。
喪禮之凡,變而飾,動而遠,久而平。故死之為道也,不飾則惡,惡則不哀;尒則翫,翫則厭,厭則忘,忘則不敬。一朝而喪其嚴親,而以是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則嫌於禽獸矣,君子恥之。故變而飾,以是滅惡也;動而遠,以是遂敬也;久而平,以是優生也。
禮者,謹於治存亡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穀,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成得再複也,臣之所乃至重其君,子之所乃至重其親,因而儘矣。故事生不忠誠,不敬文,謂之野;送命不忠誠,不敬文,謂之瘠。君子賤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後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存亡終始若一;一足覺得人願,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動州裡;刑餘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老婆,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抽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複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
君之喪,以是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儘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父能生之,不能養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三年畢矣哉!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玄月;君曲備之者也,三年畢乎哉!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兩至者俱積焉,以三年齡之,猶未足也,直無由進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並百王於上天而祭奠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