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美國個人擁有槍支的緣由[第2頁/共7頁]
民意與社會
美國事天下上第一個,也是至今獨一百姓遍及有持槍權力的國度,反對百姓遍及有持槍權力的呼聲並非現在纔有。百姓遍及有持槍權力,法律上它源於美國憲法修改案第二條:辦理傑出的民兵是保障自在州的安然所必須,因此群眾持有和照顧兵器的權力不得侵犯。群眾有彆於當局,群眾持有和照顧兵器有彆於當局軍警持有和照顧兵器;保障自在州有彆於保障聯邦。兩百多年來,官方就是據此一向具有兵器。
人權法案是美百姓主力量和群眾抗爭並均衡、中和、減弱詭計建立一個少數人集權、當局高度集權、中心高度集權的國度的儘力和偏向的成果,是民主力量和各州群眾的勝利。明天看來,它是人類文明的勝利。
美國已成為天下上教誨和文明最發財的、科技和經濟最發財的並有完美的社會福利保障的國度,美國已成為一個以中產階層為主體的、有大量富人捐款辦公益奇蹟的國度,美國已成為現當代界上最有吸引力和包涵性最大的移民國度,美國已成為近兩百年來天下上內戰和內鬨起碼的最穩定的國度,美國已成為現當代界上最開放的活動性最大的國度,美國已成為天下上民主與法治程度最高的國度。
隻要信賴多數人的人們才能夠建立這類國度。隻要這類國度,群眾隻要建立這類性子的國度,纔有能夠遍及有持槍的權力。群眾遍及有持槍權力,這類國度纔有能夠耐久存在。
本質與感化
衡量利弊,不能不說美國的民主派和先人富有遠見,這是非常勝利的辦法。
建國之初,傑斐遜提出,要使美國成為民主的按照地。
官方遍及有槍支兵器對於群眾來講,實在是太首要了。
這類社會中,有一個開放的軌製,冇民意根本的辦法難產生難耐久存在,冇有民意根本的人很難下台,憲法和法律不是少數人隨心所欲的東西,議員首要任務就是要把群眾想要的東西變成實在可行的法律和規章。馬薩諸塞州和馬裡蘭州實施最嚴格的槍支辦理法,申明這些州的群眾遍及要求嚴格辦理槍支。50個州中42個州貧乏根基的槍支辦理法,申明這些州的群眾不同意嚴格辦理槍支,申明美國大多數州、大多數人不同意嚴格辦理槍支。如果修改案第二條是個弊端,如果大多數人反對百姓遍及有持槍權力,人們早已按照美國憲法第五條製定修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