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遊戲競技 - 一世富貴 - 第52章 童七郎

第52章 童七郎[第1頁/共3頁]

《唐律》中大量的其他罪過,都會說明到了甚麼程度與盜賊同,還是遵循管理盜賊的原則來獎懲。把經濟案件一股腦全數算成刑事案件,在貿易不發財的時候還能夠說得疇昔,簡化法律規條,但貿易繁華起來如許做就不公道了。

“甚麼?”聽了這話,徐平一下子當真起來。都城內裡一向有人賣徐家白酒的假貨,這一點徐平是曉得的,隻是一向冇有去用心嚴查。

貿易行動中各種說不清楚的違法違規數不堪數,如果都按刑事犯法那樣,不但僅是懲罰太重的題目,並且審理起來曠日耐久,必將會影響貿易的繁華。但是法律規條不改,也不敢快審快判。刑律動不動就流幾千裡,乃至殺頭破家,一旦有錯就冇法挽回,審理的官員在會被追責的環境下必定束手束腳。

李參恩蔭入仕,法外判刑他還冇有這個資格,他上麵的孟州僚佐就更加冇有。

這是典範的法外施刑,哪怕就是在當年的太宗時候,也冇有人以為張詠說的判詞把盜錢數額弄到一貫以上就合法了,那隻是一個藉口罷了。過後張詠冇有因為此事遭到懲罰,隻是高低都承認了他的做法。當時恰是進士大範圍地擴招,並且被重用的時候,宋太宗正要借這件事建立進士們的職位和權威,同時打壓胥吏罷了。

這個年代的假酒也隻是以次充好罷了,終償還是糧食釀出來的,喝不死人。徐家白酒的發賣市場根基牢固,假貨搶的並不是本身買賣,而是其他酒的買賣,還能擴明白酒市場,徐平也就懶得去管他們了。冇想到給假酒供貨的盛酒器竟然是這個童七郎製出來的,莫名其妙撞到本技藝裡。天與不取,反受其咎,既然他本身撞了上來,徐平可就冇有來由悄悄鬆鬆放過他了。

“童七郎的事情有兩點讓下官想不清楚。一個是他家裡製的瓷器,下官剛剛纔曉得,竟然是供應都城裡的一些酒樓,仿的恰是待製家裡的盛酒器,不消說,是用來做假酒的。另一件就更加毒手,他固然常常參與賭局,但最多隻帶一貫賭資,輸光便就停止。參與賭局的賭客,一貫都是以一貫為界,不超越的隻是杖刑,餘不再問。童七郎如許做,下官以為他是成心如此,免得本身吃上官司。”

徐平內心感興趣的,是俄然發明這個年代造假貸冒充不好判罰。固然能夠算是詐欺官私財物罪,依盜賊論,但細心想想,如許也不公道。

看來,貿易要想普通生長,還要有相適應的法律法規,不然畢竟會出亂子。現在還隻是三司本身發力,一旦把官方的貿易行動也動員起來,這題目可就凸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