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家庭?[第2頁/共3頁]
再按照我們手裡的證據來推斷,程陽的社會背景很深,因為他的脾氣和做事氣勢的啟事,我們能夠推斷程陽在江都會的所謂黑道方麵應當積怨很深。
在他們仳離後的第七個月,也就是程陽方纔出獄後不久,他的前妻便帶著女兒移居到了美國。
我們一樣傳喚了很多從兒時開端就和程陽乾係比較要好的乾係人,他們都很奇特程陽的老婆為甚麼俄然挑選跟他仳離,因為在他們的眼中看來,程陽伉儷的豪情一向都很好,並且他還特彆寵嬖本身的女兒程倩。
要麼?
但是現在程陽在江都會已經冇有任何可覺得我們供應證據的支屬了,早些年程陽的父母遭受車禍,父親因車禍離世,母切身受重傷,加上受不了落空丈夫的打擊,導致精力變態,現在正居住在江都會精力療養院。
但是這個天下上真的會有如此之巧的偶合嗎?
這也是最讓我感遭到迷惑的一點,如果說冇有甚麼特彆嚴峻的罪惡的話,那麼“x”為甚麼會盯上他呢?
而程陽的前妻又為甚麼俄然間的不辭而彆?
還是說……
遵循程陽和他前妻的共火朋友的說法,既然伉儷兩人並冇有甚麼反麵的傳聞,他們為甚麼俄然仳離?
這此中各種的啟事,莫非會是一種偶合嗎?
最後我對山槐說道:“山槐,頓時彙集和程陽前妻有關的統統線索,要快!”
而現在固然“x”的身份已經根基肯定換成了彆的一小我,但是我想他應當不會輕而易舉地拋掉這類奧秘性的,因為一旦本身的長相和身份資訊公開,他以後的統統行動都要遭到極大的牽涉。
不管如何說,作為一名罪犯,在冇有更大掌控的環境下,是不該該直接如許拋頭露麵的,更何況“x”不管做甚麼事情,他始終都會儲存著一點原則,那就是要保持本身的奧秘性。
而他之以是出來的啟事也分歧,但是說白了都冇有甚麼大事,最大的一次,被判刑期最長的一次是在十年前,他因為吸毒,而被強迫收押戒毒六個月,初度以外並冇有過分於卑劣的刑事獎懲。
阿誰快遞員如果真的是“x”的話,那麼他是否有點太莽撞了呢?
但是這作案的伎倆為甚麼在某些處所又和“x”如此的想像呢?
而我現在正愁這冇有體例去證明內心當中的這個觀點的時候,卻偏在我想打盹的時候有人給我送枕頭來,如果這個案子能夠查明的話,必然會成為證明我心中的這個設法,最無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