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家庭?[第3頁/共3頁]
我內心俄然有了一個特彆奇特的設法,我總感覺這件案子當中有蹊蹺。
不管彆人願不肯意信賴,歸正我是不信會有如許的偶合的。
這此中各種的啟事,莫非會是一種偶合嗎?
在他們仳離後的第七個月,也就是程陽方纔出獄後不久,他的前妻便帶著女兒移居到了美國。
因為攝像機裡的證據底子就冇法構成一個有效的單人不在場證明的循環。
但是現在程陽在江都會已經冇有任何可覺得我們供應證據的支屬了,早些年程陽的父母遭受車禍,父親因車禍離世,母切身受重傷,加上受不了落空丈夫的打擊,導致精力變態,現在正居住在江都會精力療養院。
這也是最讓我感遭到迷惑的一點,如果說冇有甚麼特彆嚴峻的罪惡的話,那麼“x”為甚麼會盯上他呢?
難不成隻是偶合?
結束了這些環境的調查以後,已經是早晨的1o點鐘了,專案組的成員們重新堆積到集會室,開端參議案情,我將我內心當中對於程陽家庭身分的觀點同大師說了出來,而大師終究的同一定見,也以為這個方向可行。
但是這作案的伎倆為甚麼在某些處所又和“x”如此的想像呢?
就是真的印證了我之前的猜想,“x”底子就不成能是同一小我,而是一個團夥。
而我現在正愁這冇有體例去證明內心當中的這個觀點的時候,卻偏在我想打盹的時候有人給我送枕頭來,如果這個案子能夠查明的話,必然會成為證明我心中的這個設法,最無益的證據。
而他之以是出來的啟事也分歧,但是說白了都冇有甚麼大事,最大的一次,被判刑期最長的一次是在十年前,他因為吸毒,而被強迫收押戒毒六個月,初度以外並冇有過分於卑劣的刑事獎懲。
而程陽的前妻又為甚麼俄然間的不辭而彆?
要麼?
但是比及程陽刑滿開釋的時候,他的前妻就俄然帶著女兒前去了美國,並且和他們任何人都斷了聯絡,直到現在,也冇有任何一名朋友,能夠詳細地曉得程陽前妻在美國的餬口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