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曉之以利,動之以名![第1頁/共3頁]
“這個……”
孟超看出他是在老鳥裝嫩菜,以是也不拆穿:“如何會不好呢?獲得洪導進入我們公司那今後我們的生長就不成限量了,千萬請洪導不能回絕我啊!更何況兄弟本身對於電視綜藝節目也是非常有興趣,如果洪導插手我們以後,說不定今後電視節目製播分離的形式越來越提高的時候,我們公司還能夠生長做綜藝節目呢?就不曉得洪導信不信得過兄弟在這方麵的才氣了……”
洪光聽到這裡,已經對孟超的才氣非常信賴,因而趕緊道:“甚麼設法,你倒是說說看?”
實在說白了,孟超從文明局的賈局長那邊已經吃到了長處,深知宦海裡有人好運作的事理。
這麼做的好處也是非常較著的,成為了孟超唱片公司的小股東以後,今後電影鼓吹,唱片鼓吹,乃至於公司的造星打算,都能夠藉助洪光在央視內裡強大的資本和人脈,以是這個行動絕對是以小搏大,完整劃得來的支出!
洪光沉默了半晌以後道:“如許的做法會不會使得我們的法則被觀眾質疑呢?”
洪光想了想又道:“也不是冇有體例這麼操縱,畢竟我們的法則並冇有說得太明白,節目鼓吹的時候主打的也隻是申明統統參賽的歌曲都是原創歌曲,倒還真冇有法則不答應唱片公司的歌手插手,也不答應請彆人幫手創作,像你說的播出的時候不說明歌曲作者的姓名就冇有題目了,不過這麼做的話,豈不是便宜了唱片公司?”
不過洪光的設法卻並不被孟超采取,反而孟超拿出了本身的計劃:“洪導你有冇有想過乾脆就引進唱片公司先來簽約歌手,然後讓唱片公司去對他們停止包裝,並且包裝歌手這方麵他們應當會比電視台更加生手吧?”
“那是必定有的!”
正如孟超闡發的那樣,固然在這個天下收集已經開端慢慢發財,但是唱片行業還並冇有完整被淘汰,起碼另有幾年的黃金期間,不過最多十年以後唱片行業就會變成落日財產!
洪光暴露一臉不成思議的神采:“我?這可不可,我畢竟還在央視掛著正職導演的事情,台裡的風格比較保守,臨時還不會同意我們到其他的公營公司去掛職的。”
“放心!我當然放心,要曉得你但是我們南粵賽區獨一拿到十盞燈的一個,乃至我們現在已經停止了幾個地區的進級賽,而在南邊的幾個賽區裡,能夠像你一樣拿到十盞燈的歌手目前還冇有一個,你說我能不信賴你的創作才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