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正解(中)[第2頁/共8頁]
當代戟分戟分頓時戟、步戰戟、雙戟平分歧用法,明清以後,一樣形製的戟,各種技擊流派,亦有各種分歧練法。
漢朝,矛的形製甚多,漢劉熙《釋名?釋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頭曰:上天也,鬆櫝長三尺,其矜宜輕,以鬆作之也。櫝,速櫝也,前刺之言也。”
銊為斧之由來,以期間論則為同時,以情勢論亦正彷彿;書曰:“王左杖為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見斧銊本無甚龐大之分當,惟銊與斧,如完整不異,何不徑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為銊,此顯見其類似而不能相混也。銊頭較斧大三之一,杆端比斧多一鋒芒,長約一尺六寸,故銊杆善於斧杆者亦尺六七寸;斧杆末端無鑽,故三十六法中無點逗各法也;銊則亦如槍桿,末端有三尖之鑽,以備倉猝時作點格之用;至其他之搆造,則完整與斧不異,重量亦彷彿。斧之與銊,亦猶槍之與矛,箭之與弩,情勢之分歧者,僅毫厘問耳;至其服從,亦不甚辨彆,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華者,銊斧可並用也。
鉞是斧的一種,但比斧大。
曹丕《典論?自敘》:“夫事不成自謂己長,餘少曉持複,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為坐鐵室,鑲 為蔽木戶。”(《三國誌?魏書?文帝紀》裴鬆注引)
宋朝的戟很罕用於疆場。《武經總要》在長柄鐵刀類中,繪有一種“戟刀”,可知其形製爲適應疆場而竄改,不是本相戟了。
漢劉熙《釋名?釋兵》:“鉞,豁也。所向莫敢當前,豁然破散也。”(釋名:利用鉞的武將,必然是負擔著光榮的任務,堂堂正正地掃討天下。)
1974年在陝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多量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朝軍隊兵器設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擺佈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有的矛柄長達6.3公尺。
1974年在陝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多量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朝軍隊兵器設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擺佈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有的矛柄長達6.3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