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正解(中)[第3頁/共8頁]
鞭、鐧二者,始源甚早,但鮮見出土文物。《史記?伍子胥傳記》:“及吳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說來歲齡、戰國期間已開端用鞭。
唐朝戟已廣用於舞具。《唐書?禮樂誌》:“太宗製舞圖,命呂才以圖教樂工百二十八人,披銀甲,執戟而舞,每三變,每變成四陣,象擊刺來往,歌者和曰‘秦王陣樂’。”此雖是銀甲執戟,但戟已完整落空兵器性子,淪為舞具了。
宋人喜好用短小的打擊兵器、首要靠重力打擊仇敵,利用者必須是力量大的人,多在頓時利用,徒手持用則重了一些。
明朝呈現了兩節鐵鞭,其形略如宋朝鐵鏈夾棒,但宋器鐵鏈頗長而短棒怍方體;明器則中鏈甚短,而高低棒均係細圓體,以是其名叫鞭。其他鞭,明朝甚多,何良臣《陣紀》說:「鈀尾鞭、丈八鞭、連珠鐵鞭、豹尾鞭、鐵鞭,各有專門,但身法、伎倆、步法,皆由拳棍上來。」此可知,明軍中多有效鞭者,並且正視以拳棍技術為根本,來進步高鞭的實戰才氣。
1975年北京近郊發掘周初(約西元1120年)木槨墓,出土青銅兵器中,有“戟”九支,證瞭然:“戟”這類中國特有的兵器,起碼已有三千年以上的汗青。
《周禮?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鄭玄注:“乾櫓之屬,其名未儘聞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戟為古兵器之一,創於弓箭以後,形與戈略同,皆橫刃也;舊說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異於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內上亦有刃。古權貴之家,皆立戟於門,以示官勳,是則又以兵器而兼為儀仗矣。厥後又略變情勢,援與柲之間,架以橫梁,而援成反裝之新月,形變橫刃以內而為直刃之槍尖,且有架橫梁於柲上,兩麵各作一倒裝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畫戟;橫梁之下,又裝以鐵製古錢或古錠,不知其何用,豈先人矜奇眩異,即兵器亦加以裝潢耶?惟本日兵器中所見之戟,皆用方天畫戟之式,或單刃或雙刃不一。至古戟則不但不成見,即圖其形以示武師,或且瞠目而不能稱其名,因而而歎古器之失傳,古法之不成多得也。至戟之變體,不知始於何時,而後入竟棄古器而就此,諒有合用之處,然亦儘可另立項目,何必然借戟覺得名,若二器相類,猶有可說,今二物回乎分歧,絕無類似之處,沿慣用之,未可分歧。著者非必求奇特,實不能順俗,亦未敢苟同也;順次錄之,縱人非我,所弗計也;世之精嫻武事者,或不至順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