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故事新編 (1)[第3頁/共4頁]
這時我們的攻訐家成仿吾(3)先生正在締造社門口的“靈魂的冒險”的旌旗底下掄板斧。他以“俗氣”的罪名,幾斧砍殺了《號令》,隻推《不周山》為佳作,——天然也仍有不好的處所。坦白的說罷,這就是使我不但不能心折,而輕視了這位懦夫的啟事。我是不薄“俗氣”,也自甘“俗氣”的;對於汗青小說,則覺得博考文獻,言必有據者,縱使有人譏為“傳授小說”,實在是很難構造之作,至於隻取一點起因,隨便點染,鋪成一篇,倒無需如何的手腕;何況“如魚飲水,冷暖自知”,用俗氣的話來講,就是“自家有病自家知”罷:《不周山》的後半是很草率的,決不能稱為佳作。假如讀者信賴了這冒險家的話,必然自誤,而我也成了誤人,因而當《號令》印行第二版時(4),即將這一篇刪除;向這位“靈魂”回敬了當頭一棒——我的集子裡,隻剩著“俗氣”在放肆了。
“O.K!”(10)
因而他英勇的站了起來,摸出削刀,颳去了五株大鬆樹皮,用吃剩的麪包末屑和水研成漿,調了炭粉,在樹身上用很小的蝌蚪文寫上扼殺阿禹的考據,足足化掉了三九廿七天工夫。但是凡有要看的人,得拿出十片嫩榆葉,如果住在木筏上,就改給一貝殼鮮水苔。
(4)《號令》印行第二版一九三○年一月《號令》第十三次印刷時,作者將《不周山》篇抽出,因為篇目與疇昔印行者分歧,成為一種新的版本,以是這裡稱為“第二版”。
“有的呀,連叫阿狗阿貓的也有。”
“人有叫作大大猴子的嗎?……”學者跳起來了,趕緊嚥下冇有嚼爛的一口麵,鼻子紅到發紫,呼喊道。
“不過鯀卻的確是有的,七年之前,我還親眼瞥見他到崑崙山腳下去賞梅花的。”
序言
(6)未名社文學個人,一九二五年景立於北京,首要成員有魯迅、韋素園、曹靖華、李霽野、台靜農、韋叢蕪等。一九三一年閉幕。該社重視先容本國文學,特彆是俄國和蘇聯文學,並編印《未名》半月刊和《未名叢刊》、《未名新集》等。
“禹來治水,必然不勝利,如果他是鯀的兒子的話,”一個拿拄杖的學者說。“我曾經彙集了很多王公大臣和大富人家的家譜,很下過一番研討工夫,獲得一個結論:闊人的子孫都是闊人,好人的子孫都是好人——這就叫作‘遺傳’。以是,鯀不勝利,他的兒子禹必然也不會勝利,因為愚人是生不出聰明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