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警事

第七十章 跟張貝貝有關![第3頁/共3頁]

“楊濤是如何懲罰的?”

關張貝貝甚麼事!

“豪情我們在構造就每天冇事乾?”男督察狠瞪他一眼,用不容置疑地語氣說:“讓你彙報就彙報,哪來這麼多廢話,想起甚麼彙報甚麼,快點,彆華侈時候。”

“不說是吧,行,我們有的是時候,先彙報你被安排到朝陽社區警務室以來的事情環境,事無大小,一件一件說。”

民警辦案要遵循法律法規和辦案法度,有證據就抓,冇證據必須放人,不然就是超期羈押,就會被查察院請去喝茶。

“為甚麼找楊濤措置,治安案件不是應當移交給法律辦案組嗎?”

高個子督察從檔案櫃裡取出攝像機,敏捷地安裝三腳架,支好翻開對焦,確認電滿的,確認正在拍攝,這纔拿起筆和一個檔案夾坐到他麵前。

莫非是那兩個惡妻在搞事,韓朝陽想想又說道:“我跟她們說屋子是屋子的事,打人是打人的事,一碼歸一碼,屋子到底應當由誰擔當,有爭議能夠通過法律路子處理,讓她們去法院打官司,這不歸我們公安管。但唾罵並毆打張貝貝我們公安不能不管。

哇靠,真把我當害群之馬了!

就按法度給她們做筆錄,讓她們具名摁指模,完了打電話向我徒弟也就是我們社區隊警長楊濤彙報,讓張貝貝先去所裡找辦案隊開證明去做傷情鑒定,讓江小蘭、江小芳過幾天去所裡找楊警長接管措置。”

“好吧。”

真的很抱愧,請大師看牧閒上架以後的表示。

警車緩緩停在分局門廳前,韓朝陽在分局構造民警驚奇的目光中,被鄒競男和兩個男督察帶到二樓左邊的督察室。

“我真不曉得,再說我如何能夠會違**紀國法?”

駐警務室時候不長,大多事還是有印象的。

“罰多少錢?”

“筆錄質料和視頻證據交給誰的?”

韓朝陽很共同地坐到辦公桌前,一起上不管如何問他們始終不說,絞儘腦汁想又想不出個以是然,乾脆甚麼都不想了,不無獵奇察看起這間充滿奧秘色采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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