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秦孝王楊俊傳》白話文版[第2頁/共3頁]
開皇元年(581)立為秦王。
厥後楊素又進諫說:“秦王的不對,不該該落到這個境地。
開皇二年春,授上柱國、河南道行台尚書令、洛州刺史,時年十二歲。
皇上對他的使者說:“我儘力鬥爭,創此大業,作訓垂範,想讓臣下遵循它而無不對。
宇文明及殺了煬帝後,立楊浩為天子。
秦孝王楊俊,字阿祗,高祖第三子。
楊俊仁恕慈愛,崇拜佛教,要求當和尚,皇上分歧意。
貴既如此,罪則可知。
因而派使者奉表章到朝廷。
楊俊所作的豪侈之物,全手命令燒掉。
封楊湛為濟北侯。
授楊俊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守廣陵。
一年多後,因楊俊病重,又授他上柱國。
我以為能夠諒解。”皇上說:“法律不成違背。”劉升對峙勸諫,皇上憤然變色,劉升才作罷。
煬帝即位後,立楊浩為秦王,以作為孝王的繼嗣。
楊玄感造反時,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率兵討伐。
楊俊有病後,王延總在府中侍衛,衣不解帶。
皇上派人調查他的事,受連累而坐罪的有一百多人。
開皇六年,調任山南道行台尚書令。
左武衛將軍劉升進諫說:“秦王並無彆的錯誤,隻是破鈔官府的錢物,營建本身的府第宮室罷了。
開皇二十年(600)六月,在秦王府中歸天。
厥後楊俊逐步豪侈,違背軌製,放債收利錢,官吏、百姓都覺得苦。
現在秦王的兩個兒子,母親都因有罪而被廢黜,不該擔當王位。”因而以秦國為喪主。
皇上因他豪侈放縱,削了他的官職,僅讓他以王爺身份回到王府去。
楊俊身後,他好幾天水米未沾牙,骨瘦如柴。
請陛下想一想。”皇上說:“我是五個兒子的父親,如按你的意義,何必不彆的製定一個天子兒子的法律?以周公的為人,尚且殺了管、蔡,我的確大大的不如周公,怎能有損法律的莊嚴呢?”到最後也分歧意。
你是我的兒子,而想廢弛法律,我不曉得如何責備你!”楊俊忸捏可駭,病更重。
楊湛勇猛勇敢,有膽略。
下詔把王延安葬在楊俊的宅兆中間。
楊俊又特喜好女色,崔氏王妃性女石,心中很不平,因而在瓜中放毒。
陳國將領周羅目侯、荀法尚等,率勁旅幾萬駐紮在漢陽的鸚鵡州。
一年多後,轉任幷州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
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