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名家(1)[第1頁/共4頁]
說六合是最大的東西,說毫末是最小的東西,就是對於“實”有所必定。它對於“名”無所闡發。這兩句都是現在所謂的“綜合命題”,都可以是假命題。它們都在經曆中有其根本;是以它們的真諦隻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定的。在經曆中,大東西、小東西都相對的大、相對的小。再引《莊子》的話說:“因此所大而大之,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則萬物莫不小。”(《莊子·秋水》)
《韓非子》又奉告我們:“堅白、無厚之辭章,而憲令之法息。”(《問辯》)上麵我們將看到,“堅白”是公孫龍的學說,“無厚”是惠施的學說。
惠施、公孫龍代表名家中的兩種趨勢:一種是誇大實的相對性,另一種是誇大名的絕對性。這類辨彆,在動手從名實乾係中闡發名的時候,就變得較著了。我們來看一句簡樸的話:“這是桌子。”此中的“這”指詳細的什物,它是可變的,有生有滅的。但是“桌子”在這句話裡指一個籠統範圍,即稱呼,它是穩定的,永久是它阿誰模樣。“名”是絕對的,“實”是相對的。比方“美”是絕對美的名,而“美的事物”隻能是相對美。惠施誇大實際事物是可變的、相對的這個究竟,公孫龍則誇大名是穩定的、絕對的這個究竟。
“名家”這個稱呼,譯成英文時,偶然譯作sophists(抵賴家),偶然譯作logicians(邏輯家)或dialecticians(辯證家)。名家與抵賴家、邏輯家、辯證家有些不異,這是究竟;但是他們並不完整不異,這更是究竟。為了製止混亂,最好是按字麵翻譯為the School of Names。如許翻譯,也能夠提示西方人重視中國哲學會商的一個首要題目,即“名”、“實”的乾係題目。
名家和“辯者”
惠施(鼎盛期公元前350年至前260年)是宋國(在今河南省)人。我們曉得,他曾任魏惠王的相,以其學問大而聞名。他的著作不幸失傳了,《莊子·天下》儲存有惠施的“十事”,我們所曉得的惠施的思惟,僅隻是今後“十事”推演出來的。
關於這兩小我,《呂氏春秋》奉告我們:“惠子為魏惠王(公元前370年至前319年在位)為法,為法已成,以示諸民人,民人皆善之。”(《審應覽·淫辭》)又說:“秦趙相與約,約曰:自今以來,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居無多少。秦發兵攻魏,趙欲救之,秦王不說,令人讓趙王曰:約曰,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今秦欲攻魏,而趙因欲救之,此非約也。趙王以告平原君。平原君以告公孫龍。公孫龍曰:亦能夠發使而讓秦王曰,趙欲救之,今秦王獨不助趙,此非約也。”(《審應覽·淫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