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21章 (2)

第121章 (2)[第3頁/共4頁]

帝以耿朱紫兄牟平侯寶監羽林左軍車騎,封宋楊四子皆為列侯,宋氏為卿、校、侍中大夫、謁者、郎吏十餘人;閻皇後兄弟顯、景、耀,併爲卿、校,典禁兵。因而內寵始盛。

甲子,之前司徒劉愷為太尉。初,清河相叔孫光坐臧抵罪,遂增監禁二世。至是,居延都尉範邠複犯臧罪,朝廷欲依光比;劉愷獨覺得:“春秋》之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以是進人於善也。現在使臧吏監禁子孫,以輕從重,懼及善人,非先王詳刑之意也。”尚書陳忠亦覺得然。有詔:“太尉議是。”

壬寅,太尉馬英薨。

冬,十一月,己醜,郡國三十五地動。

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數糾發奸惡,怨者詐作璽書,怒斥煥、光,賜以歐刀,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奮即斬光,收煥。煥欲他殺,其子緄疑詔文有異,止煥曰:“大人在州,誌欲去惡,實無它故。必是凶人妄詐,規肆奸毒。願以事自上,甘罪無晚。”煥從其言,上書自訟,果詐者所為,征奮,抵罪。

鮮卑寇玄菟。

袁弘論曰:古之帝王以是篤化美俗,率民為善,因其自但是不奪其情,民猶有不及者,而況毀禮止哀,滅其本性乎!

尚書令礻殳諷等奏,覺得“孝文天子定約禮之製,光武天子絕告寧之典,貽則萬世,誠不成改,宜複斷大臣行三年喪。”尚書陳忠上疏曰:“高祖受命,蕭何創製,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趣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群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複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雕損。陛下聽大臣終喪,聖功美業,靡以尚茲。《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如掌。’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鹹得其所。”時寺人不便之,竟寢忠奏。庚子,複斷二千石以上行三年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