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21章 (2)

第121章 (2)[第4頁/共4頁]

冬,十一月,己醜,郡國三十五地動。

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數糾發奸惡,怨者詐作璽書,怒斥煥、光,賜以歐刀,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奮即斬光,收煥。煥欲他殺,其子緄疑詔文有異,止煥曰:“大人在州,誌欲去惡,實無它故。必是凶人妄詐,規肆奸毒。願以事自上,甘罪無晚。”煥從其言,上書自訟,果詐者所為,征奮,抵罪。

夏,四月,癸未,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河西雹大者如鬥。

燒當羌麻奴饑困,將種眾詣漢陽太守耿種降。

癸巳,司空陳褒免。蒲月,庚戌,宗正彭城劉授為司空。

戊子,帝幸衛尉馮石府,留飲十許日,犒賞甚厚,拜其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為郎中。石,陽邑侯魴之孫也,父柱尚顯宗女獲嘉公主,石襲公主爵,為獲嘉侯,能媚諂當世,故為帝所寵。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

壬寅,太尉馬英薨。

十仲春,高句驪王宮率馬韓、濊貊數千騎圍玄菟,夫餘王遣子尉仇台將二萬餘人與州郡併力討破之。是歲,宮死,子遂建立。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出兵擊之,議者皆覺得可許。陳忠曰:“宮前狡猾,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宜遣使弔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厥後善。”帝從之。

甲子,之前司徒劉愷為太尉。初,清河相叔孫光坐臧抵罪,遂增監禁二世。至是,居延都尉範邠複犯臧罪,朝廷欲依光比;劉愷獨覺得:“春秋》之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以是進人於善也。現在使臧吏監禁子孫,以輕從重,懼及善人,非先王詳刑之意也。”尚書陳忠亦覺得然。有詔:“太尉議是。”

己巳,封河間孝王子德為安平王,嗣勝利靖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