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389章 (3)

第389章 (3)[第2頁/共4頁]

甲辰,大赦。

尚書奏複征民綿麻之稅,張普惠上疏,覺得:“高祖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稱,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於絹增稅綿八兩,於布增稅麻十五斤,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勵供調。自茲以降,所稅絹布,浸複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於幅廣度長,遽罷綿麻。既而尚書以國用不敷,複欲征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己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三史。不思庫中有大麻,而群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羨百銖,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戶主,連及三長。是以在庫絹布,逾製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複準極,未聞以端幅有餘還求輸官者也。今欲複調綿麻,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敬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複見於神龜矣。”

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於忠卒。

魏胡太後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後當之。戊申夜,高太後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於北邙,諡曰順皇後。百官單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仲春,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雖與上布衣昆弟,及為君臣,謹慎畏敬過於疏賤,上益以此賢之。秀與弟始興王憺尤相和睦,憺久為荊州刺史,常平分其祿以給秀,秀稱心受之,亦不辭多也。

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群生,先朝為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但利起天池,取用冇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啟求罷禁,乃為繞池之民尉保光等私行固護;語其障禁,倍於官司,取與自在,貴賤任口。請依先朝禁之為便。”詔從之。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於宏府中,上敕宏出之,本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蒲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