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2)[第1頁/共4頁]
帝怒臨漳令稽曄、舍人李文師,以賜臣下為奴。中書侍郎彭城鄭頤私誘祠部尚書王昕曰:“自古無朝士為奴者。”昕曰:“箕子為之奴。”頤以白帝曰:“王元景比陛下於紂。”帝銜之。頃之,帝與朝臣酣飲,昕稱疾不至,帝遣騎執之,見方搖膝吟詠,遂斬於殿前,投屍漳水。
齊三台成,更命銅爵曰金鳳,金虎曰聖應,冰井曰崇光。十一月,甲午,齊主至鄴,大赦。齊主遊三台,戲以槊刺都督尉子輝,應手而斃。
壬午,侯瑱引兵焚齊舟艦於合肥。
後梁主遣其大將軍王操將兵略取王琳之長沙、武陵、南劃一郡。
齊主至祁連池;戊寅,還晉陽。
己巳,周以太師護為雍州牧。
十仲春,庚寅,齊以可朱渾道元為太師,尉粲為太尉,冀州刺史段韶為司空,常山王演為大司馬,長廣王湛為司徒。
八月,甲子,周大赦。
齊主如北城,因視永安簡平王浚、上黨剛肅王渙於地牢。帝臨穴歌頌,令浚等和之,浚等惶怖且悲,不覺聲顫;帝愴然,為之下泣,將赦之。長廣王湛素與浚不睦,進曰:“猛虎安可出穴!”帝沉默。浚等聞之,呼湛小字曰:“步落稽,皇天見汝!”帝亦以浚與渙皆有雄略,恐為後害,乃自刺渙,又使懦夫劉桃枝就籠亂刺。槊每下,浚、渙輒以手拉折之,號哭呼天。因而薪火亂投,燒殺之,填以土石。後出之,皮發皆儘,屍色如炭,遠近為之痛憤。帝以儀同三司劉鬱捷殺浚,以浚妃陸氏賜之;馮文洛殺渙,以渙妃李氏賜之,二人皆帝家舊奴也。陸氏尋以無寵於浚,得免。
甲戌,周王後獨孤氏殂。
齊主北築長城,南助蕭莊,士馬死者以數十萬。重以構築台殿,賜與無節,府藏之積,不敷以供,乃減百官之祿,撤兵人常廩,並省州郡縣鎮戍之職,以節用度焉。
甲辰,上遣吏部尚書謝哲往諭王琳。哲,杅之孫也。
癸醜,齊廣陵南城主張顯和、長史張僧那各帥所部來降。辛酉,齊以尚書令長廣王湛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平秦王歸彥為尚書左仆射。甲辰,之前左仆射楊愔為尚書令。
周以大司空侯莫陳崇為大宗伯。
高涼太守馮寶卒,海阪擾亂。妻洗氏懷集部落,數州晏然。其子仆,生九年,是歲,遣仆帥諸酋長入朝,詔以仆為陽春太守。
王琳召桂州刺史淳於量。量雖與琳合,而潛通於陳;仲春,辛酉,以量為開府儀同三司。
帝疑演假辭於晞以諫,欲殺之。王私謂晞曰:“王博士,明日當作一條事,為欲相活,亦圖自全,宜深體勿怪。”乃於眾中杖晞二十。帝尋發怒,聞晞得杖,以故不殺,髡鞭配甲坊。居三年,演又因諫爭,大被歐撻,杜口不食。太後日夜涕零,帝不知所為,曰:“倘小兒死,奈我老母何!”因而數往問演疾,謂曰:“儘力強食,當以王晞還汝。”乃釋晞,令詣演。演抱晞曰:“吾氣味惙然,恐不複相見!”晞流涕曰:“天道神明,豈令殿下遂斃此舍!至尊親為人兄,尊為人主,安可與計!殿下不食,太後亦不食。殿下縱不自惜,獨不念太後乎!”言未卒,演強坐而飯。晞由是得免徙,還為王友。及演錄尚書事,除官者皆詣演謝,去必辭。晞言於演曰:“受爵天朝,拜恩私第,自古覺得不成,宜統統約絕。”演從之。久之,演安閒謂晞曰:“主上起居不恒,卿宜耳目所具,吾豈可之前逢一怒,遂爾結舌。卿宜為撰諫草,吾當伺便極諫。”晞遂條十餘事以呈,因謂演曰:“目前廷所恃者惟殿下,乃欲學匹夫廉潔,輕一朝之命!杜康令人不自發,刀箭豈複識親疏。一旦禍出理外,將奈殿下家業何!奈皇太後何!”演唏噓不自勝,曰:“乃至是乎!”明日,見晞曰:“吾長夜久思,今遂息意。”即命火,對晞焚之。後複承間苦諫,帝使力士反接,拔白刃注頸,罵曰:“小子何知,是誰教汝?”演曰:“天下噤口,非臣誰敢有言!”帝趣杖,亂捶之數十;會醉臥,得解。帝褻黷之遊,遍於宗戚,所往流連;唯至常山第,多無適而去。尚書左仆射崔暹屢諫,演謂暹曰:“今太後不敢致言,吾兄弟杜口,仆射獨能犯顏,表裡深相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