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1)[第2頁/共6頁]
齊括雜戶未嫁者悉集,有藏匿者,家長坐死。
丁卯,周主還長安。
其二曰:“若國度更加後圖,未即大肆,宜與陳人分其兵勢。三鴉以北,萬春以南,廣事屯田,預為貯積,募其驍悍,立為部伍。彼既東南有敵,兵馬相持,我出奇兵,破其疆場。彼若發兵赴援,我則堅壁清野,待其去遠,還複出師。常以邊外之軍,引其腹心之眾。我無宿舂之費,彼有奔命之勞,一二年中,必自離叛。且齊氏昏暴,政出多門,鬻獄賣官,唯利是視,荒淫酒色,忌害忠良,闔境嗷然,不堪其弊。以此而觀,覆亡可待,然後乘間電掃,事等摧枯。”
乙卯,齊主還鄴。
高宗宣天子中之上
壬戌,以王瑒為尚書左仆射,太子詹事吳郡陸繕為右仆射。
寵任陸令萱、穆提婆、高阿那肱、韓長鸞等宰製朝政,寺人鄧長飆、陳德信、胡兒何洪珍等並參與機權,各引親黨,超居顯位。官由財進,獄以賄成,競為奸諂,蠹政害民。舊蒼頭劉桃枝等皆開府封王,其餘寺人、胡兒、歌舞人、見鬼人、官奴婢等濫得繁華者,殆將萬數,庶姓封王者以百數,開府千餘人,儀同無數,領軍一時至二十人,侍中、中常侍數十人,乃至狗、馬及鷹亦有儀同、郡君之號,有鬥雞,號開府,皆食其乾祿。諸嬖倖朝夕娛侍擺佈,一戲之賞,動逾钜萬。既而府藏空竭,乃賜二三郡或六七縣,使之賣官取直。由是為守令者,率皆富商大賈,競為貪縱,賦繁役重,民不聊生。
其三曰:“昔勾踐亡吳,尚期十載;武王取紂,猶煩再舉。今若更存遵養,且複相時,臣謂宜還崇鄰好,申其盟約,安民和眾,互市惠工,蓄銳養威,觀釁而動。斯乃長策遠馭,坐自兼併也。”書奏,周主引開府儀同三司伊婁謙入內殿,安閒謂曰:“朕欲用兵,何者為先?”對曰:“齊氏沈溺倡優,耽昏黮蘖。其折衝之將斛律明月,已斃於讒口。高低離心,門路以目。此易取也。”帝大笑。三月,丙辰,使謙與小司寇元衛聘於齊以觀釁。
周主遇太子甚嚴,每朝見,進止與群臣無異,雖隆寒盛暑,不得歇息;以其耆酒,禁酒不得至東宮;有過,輒加捶撻。嘗謂之曰:“古來太子被廢者幾人?餘兒豈不堪立邪!”乃敕東宮官屬錄太子言語行動,每月奏聞。太子畏帝嚴肅,矯情潤色,由是過惡不上聞。
八月,癸卯,周遣使來聘。
頃之,總與太子為長夜之飲,養良娣陳氏為女;太子亟微行,遊總家。上怒,免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