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554章 (3)

第554章 (3)[第1頁/共4頁]

甲辰,製太子監國,赦天下。以袁恕己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分遣十使齎璽書宣慰諸州。乙巳,太後傳位於太子。

十仲春,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並停。

癸醜,張同休貶岐山丞,張昌儀貶博望丞。

太後命宰相各舉堪為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令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為累。”太後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由是諸緣坐者始得進用。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方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勸於定州造梵刹,則天下歸心。”太後命韋承麇慶及司刑卿崔神慶、禦史中丞宋瓃鞫之。神慶,神基之弟也。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弘泰之語,尋已奏聞”,準法首原;弘泰妖言,請收行法。“瓃與大理丞封全禎奏:昌宗龐榮如是,複召方士占相,誌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乾》,天子之卦。昌宗倘以弘泰為妖妄,何不即執送有司!雖雲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後久之不該,瓃又曰:“儻不即收係,恐其動搖眾心。”太後曰:卿且停推,俟更檢詳文狀。瓃退,左拾遺江都李邕進曰:向觀宋瓃所奏,誌安社稷,非為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後不聽。尋敕瓃揚州推按,又敕瓃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汙,又敕瓃副李嶠安撫隴、蜀;瓃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禦史、卑則監察禦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今隴、蜀無變,不識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製。

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刺史,餘仍舊。

元之將行,太後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對曰:“張柬之沉厚有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初,柬之與荊府長史閺鄉楊元琰相代,同泛江,至中流,語及太後反動事,元琰慨然有匡複之誌。及柬之為相,引元琰為右羽林將軍,謂曰:“君頗記江中之言乎?本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彥範、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皆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易之等疑懼,乃更以其黨武攸宜為右羽林大將軍,易之等乃安。

張柬之等之討張易之也,殿中監田歸道將千騎宿玄武門,敬暉遣使就索千騎,歸道先不預謀,拒而不與。事寧,暉欲誅之,歸道以理自陳,乃免歸私第;帝嘉其忠壯,召拜太仆少卿。

丙午,中宗即位。赦天下,惟張易之黨不原;其為周興等所枉者,鹹令清雪,後代配冇者皆免之。相王加號安國相王,拜太尉、同鳳閣鸞台三品,承平公主加號鎮國承平公主。皇族先配冇者,子孫皆複屬籍,仍量敘官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