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2)[第2頁/共4頁]
丙寅,以高崇文同平章事,充邠寧節度、京西諸軍都統。
夏,四月,上策試賢能剛樸重言極諫舉人,伊闕尉牛僧孺、陸渾尉皇甫湜、進步士李宗閔皆指陳時政之失,無所避;戶部侍郎楊於陵、吏部員外郎韋貫之為考策官,貫之署為上第。上亦嘉之。乙醜,詔中書優與處罰。李吉甫惡其言直,泣訴於上,且言“翰林學士裴垍、王涯覆策。湜,涯之甥也,涯不先言;垍無所異同。”上不得已,罷垍、涯學士,垍為戶部侍郎,涯為都官員外郎,貫之為果州刺史。後數日,費之再貶巴州刺史,涯貶虢州司馬。乙亥,以楊於陵為嶺南節度使,亦坐考策無異同也。僧孺等久之不調,各從辟於藩府。僧孺,弘之七世孫;宗閔,元懿之玄孫;貫之,福嗣之六世孫;湜,睦州新安人也。
群臣請上尊號曰睿聖文武天子,丙申,許之。
宰相議誅錡大功以上親,兵部郎中蔣乿曰:錡大功親,皆淮安靖王以後也。淮安有佐命之功,陪陵、享廟,豈能夠末孫為惡而累之乎!“又欲誅其兄弟,乿曰:錡兄弟,故都統國貞之子也,國貞死王事,豈可使之不祀乎!宰相覺得然。辛巳,錡從父弟宋州刺史銛等皆貶官放逐。”
癸巳,郇王總薨。
眛厔尉、集賢校理白居易作樂府及詩百餘篇,規諷時勢,流聞禁中。上風而悅之,召入翰林為學士。
丁醜,罷蒲月朔宣政殿朝賀。
有司請毀錡祖考塚廟,中丞盧坦上言:“李錡父子受誅,罪已塞矣。昔漢誅霍禹,不罪霍光;先朝誅房遺愛不及房玄齡。《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以錡為不善而罪及五代祖乎?”乃不毀。
高崇文在蜀期年,一旦謂監軍曰:“崇文,河朔一卒,幸有功。致位至此。西川乃宰相迴翔之地,崇文叨居日久,豈敢自安!”屢上表稱“蜀中安閒,無所陳力,願效死邊疆。”上擇能夠代崇文者而難其人。丁卯,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武元衡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李錡以宣州敷裕,欲先取之,遣兵馬使張子良、李奉仙、田少卿將兵三千襲之。三人知錡必敗,與牙將裴行立同謀討之。行立,錡之甥也,故悉知錡之暗害。三將營於城外,將發,召士卒諭之曰:“仆射反逆,官軍四集,常、湖二將繼死,其勢已蹙。今乃欲使吾輩遠取宣城,吾輩何為隨之族滅!豈若去逆效順,轉禍為福乎!”眾悅,承諾,即夜,還趨城。行立舉火鼓譟,應之於內,引兵趨牙門。錡聞子良等舉兵,怒,聞行立應之,撫膺曰:“吾何望矣!”跣走,匿樓下。親將李鈞引挽強三百趨山亭,欲戰,行立伏兵邀斬之。錡舉家皆哭,擺佈執錡,裹之以幕,縋於城下,械送京師。挽強、蕃落爭他殺,屍相枕藉。癸酉,本軍以聞。乙亥,群臣賀於紫宸殿。上愀然曰:“朕之不德,致宇內數有乾紀者,朕之愧也,何賀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