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2)[第3頁/共4頁]
有司請毀錡祖考塚廟,中丞盧坦上言:“李錡父子受誅,罪已塞矣。昔漢誅霍禹,不罪霍光;先朝誅房遺愛不及房玄齡。《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以錡為不善而罪及五代祖乎?”乃不毀。
丁醜,罷蒲月朔宣政殿朝賀。
是歲,李吉甫撰《元和國計簿》上之,總計天下方鎮四十八,州府二百九十五,縣千四百五十三。其鳳翔、鄜坊、邠寧、振武、涇原、銀夏、靈鹽、河東、易定、魏博、鎮冀、範陽、滄景、淮西、淄青等十五道七十一州不申戶口外,每歲賦稅倚辦止於浙江東、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嶽、福建、湖南八道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萬戶,比天寶稅戶四分減三。天下兵仰給縣官者八十三萬餘人,比天寶三分增一,大率二戶資一兵。其水旱所傷,非時調發,不在此數。
眛厔尉、集賢校理白居易作樂府及詩百餘篇,規諷時勢,流聞禁中。上風而悅之,召入翰林為學士。
丙寅,以高崇文同平章事,充邠寧節度、京西諸軍都統。
十一月,甲申朔,錡至長安,上禦興安門,麵詰之。對曰:“臣初不反,張子良等教臣耳。”上曰:“卿為元帥,子良等謀反,何不斬之,然後入朝!”錡無以對。乃並其子師回腰斬之。
癸巳,郇王總薨。
群臣請上尊號曰睿聖文武天子,丙申,許之。
十仲春,丙辰,上謂宰相曰:太宗以崇高之資,群臣進諫者猶來去數四,況朕寡昧,自今事有違,卿當十論,無但一二罷了。
高崇文在蜀期年,一旦謂監軍曰:“崇文,河朔一卒,幸有功。致位至此。西川乃宰相迴翔之地,崇文叨居日久,豈敢自安!”屢上表稱“蜀中安閒,無所陳力,願效死邊疆。”上擇能夠代崇文者而難其人。丁卯,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武元衡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以荊南節度使裴均為右仆射。均素附寺人得貴要,為仆射,自矜大。嘗入朝,逾位而立;中丞盧坦揖而退之,均不從。坦曰:“昔姚南仲為仆射,位在此。”均曰:“南仲何人?”坦曰:“是守正不交權幸者。”坦尋改右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