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3)[第3頁/共4頁]
丙戌,師道所署沐陽令梁洞以縣降於楚州刺史李聽。
柳泌言於上曰:“露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上信之。丁亥,以泌權知台州刺史,仍賜服金紫。諫官爭辯奏,覺得:“人主喜方士,未有使之臨民賦政者。”上曰:“煩一州之力而能為人主致長生,臣子亦何愛焉!”由是群臣莫敢言。
十一月,辛巳朔,鹽州奏吐蕃寇河曲、夏州。靈武奏破吐蕃長樂州,克其外城。
丙午,田弘正奏敗平盧兵於陽穀。
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小人誌趣同者,必將相合。正報酬徒,謂之同德;小報酬徒,謂之朋黨;外雖類似,內實差異,在聖主辯其所為邪正耳。”
丙申,田弘正奏敗淄青兵於東阿,殺萬餘人。
中使迎佛骨至京師,上留禁中三日,乃曆送諸寺,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產充施者,有然香臂頂扶養者。刑部侍郎韓愈上表切諫,覺得:“佛者,蠻夷之一法耳。自黃帝乃至禹,湯、文、武,皆享壽考,百姓安樂,當是時,未有佛也。明帝時,始有佛法。厥後亂亡接踵,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捐軀為寺家奴,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敷信亦可知矣!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寒微,於佛豈可更惜身命。’佛本蠻夷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平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恩。假定其身尚在,奉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故已久,枯朽之骨,豈宜以入宮禁!古之諸侯得吊於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今無端取朽穢之物親視之,巫祝不先,桃茢不消,群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罪,臣實恥之!乞以此骨會有司,投諸水火,永絕要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賢人之所作為,出於平常千萬也,豈不盛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福,凡有殃咎,宜加臣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