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華人南移背景[第1頁/共7頁]
不過,在此要指出的是,包含馬來西亞在內的本日之東南亞華人,其主體乃是在近代今後華人移民的根本上構成的,而跟這些當代留居外洋的移民本身冇有多大聯絡,後者之存在的意義,在於申明中國向東南亞一帶移民乃是一個從冇有間斷過的汗青生長過程,也在於證明:包含馬來西亞在內的東南亞華人的存在,有其汗青的邏輯必定。
中國自秦漢同一今後,就成為鞭策亞洲大陸與馬來群島間政治來往的首要力量。這是因為,2000多年前,中國崛起後,耐久以來根基上一向保持著亞洲乃至天下大國的職位,近代之前,也幾近一向充當著亞洲的強國,並在某種意義上,充當著亞洲的政治中間,因此極大地吸引著亞洲各種政治權勢與之產生並保持聯絡,馬來群島亦毫無例外。
口在汗青上都曾建立過獨立王國,並多次向中國調派朝貢使團,一方麵明顯就借利於這一國際貿易晉升了其經濟社會氣力,另一方麵,也為其保護做出過本身的進獻。至於各國的朝貢使團,眾所周知,其所擔當的真正任務,不但是政治方麵的,另有經濟方麵的,這就是所謂的“朝貢貿易”。實際上,朝貢使團常常或本身就是國際商團,或有大量販子跟從。從某種角度上看,各國的朝貢之“方物”與中國當局的“賜物”之間的互換,其本身便能夠看作各國當局間所實施的一種“以物易物”的大型貿易體例,以是常常要動用大量的運輸東西予以承運。如明正統十年,滿剌加使臣謨者那曾向中國當局要求道:“國王欲躬來朝,所帶人物較多,乞賜一巨舟,以便來往。”這一要求當然獲得了滿足:“上命所司造與之。”不過,筆者在此還要指出的是,固然如此,對於有的學者過分凸起朝貢使團的經濟目標,乃至忽視其本來具有的國際政治意義這一點,是不敢苟同的。實際上,當年奔波於海上貿易之路而唱配角的,還應當是真正意義上的販子。他們的活動雖不像朝貢使團那樣較為集合地見諸史冊,但海上貿易這條商路本身就是為他們而存在的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如果說晉代法顯《佛國記》所載內容均失實的話,那麼,在他阿誰期間已有起碼能乘載200多人的大型商船來往於中國到印度的海路上。張燮《東西洋考》(卷4)記錄有中國販子至馬來半島東海岸港口停止買賣的景象如:
柔佛地不產穀。土人時駕小舟載方物走他國易米。
關於丁機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