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2頁/共7頁]
(250)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革更?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大黃四兩,灑洗厚樸二兩,去皮,炙枳實大者,炙,三枚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179)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
右八味,以潦水一鬥,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半日服儘。
(227)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衄。
(211)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239)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偶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203)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必大便?革更?故也。以亡津液,胃中枯燥,故令大便?革更?。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本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蜜煎導方:
(207)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215)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革更?耳。宜大承氣湯下之。
(257)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喜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
右三味,以水一鬥二升,先煮茵陳,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三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莢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220)三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執水執水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251)抱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革更?;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極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受食,但初頭?革更?,後必溏,不決成?革更?,攻之必溏;須小便當,屎定?革更?,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